

因我公司在海参等海产品生产、深加工行业的带动示范作用,自2013年以来,历年都被辽宁省政府评为“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”
此次为落实动态管理制度,实行竞争机制,优中选优,引导和促进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,根据《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原则,在对申报认定企业和进入年度运行监测企业进行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基础上,经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审定,辽宁阿里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第15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单位。
监测合格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,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